|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文件 沪装协(2013)第 001号 关于评价推介“2013年上海市优秀建筑装饰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关于在材料诚信管理工作中扬优治劣的要求,为了在全社会积极宣传优质产品,提高优质产品的公信度,不断提高材料企业管理水平和严格材料质量管理,进一步增强材料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推动全行业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各项评优活动的要求,我会决定开展“2013年上海市建筑装饰优秀材料”评价推介活动。希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     申报范围: 1、              凡产品在绿色环保、安全节能、经济实用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在实际工程中应用得到好评的建筑装饰材料均可申报参评。 2、              凡在2012年上海市获奖工程项目上应用并获得好评的建筑装饰材料可申请直接认定。 二、     申报条件: 1、              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认真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行业自律公约。遵纪守法,在评选年度内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处理,且未发生过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材料质量投诉或重大材料质量事故。 2、              企业建立了质量、服务承诺制和回访制,客户对履行合同、材料质量、信誉和服务满意。 3、              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在绿色环保、经济节能、安全舒适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得到客户好评。 三、     申报材料要求: 1、 书面资料: (1) 《2013年上海市建筑装饰优秀材料申报表》(附件一)。 2、 电子文档: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实际应用项目的供货合同主要部分。 (3)       客户对履行合同、材料质量、信誉和服务等方面的评价。 (4)       其他用于宣传的资料: 1)单位LOGO。 2)单位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网址、邮箱等)。 3)公司办公、生产场景图片各两张。 4)申报产品介绍及相关图片若干张(包括:产品应用介绍、技术参数、产品特色、应用案例图片等)。 注:图片为jpg格式,像素不低于1600x1200;申报材料必须完备,材料内容务必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     申报办法: 1、 企业按照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进行对照,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 申报的企业须将申报资料一并报送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3、 申报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 五、     评审程序: 1、 企业申报。 2、 幕墙委核查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评审和认定通过后进行上网公示。 4、 公告宣传。 六、     有关费用及权益 1、 技术咨询费用:3000元/项,在申报同时缴纳。 2、 公告宣传费用:3000元/项。享受权益如下: (1)发放奖杯(或奖牌)、证书。 (2)相关媒体公告。 (3)《上海装饰》杂志内页彩色宣传两页。   联系人:林锋    孟莹        联系电话、传真:021-52282947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伊犁南路111号(钱江商务广场)10楼(近古羊路)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013年1月6日   共1页 [1] 当前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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