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2016-11-25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安质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施工人员74人遇难、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西省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李克强总理要求争分夺秒抢救被困人员,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督促地方严格落实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为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及时消除施工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紧急要求通知如下:
一、吸取教训,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督机构和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力度,真正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摸清底数,进一步核对、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建设工程风险点底数,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停止施工,做到从严查处。要以管辖的工程和区域现状为依据,围绕检查重点,认真排摸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大检查:(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三)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四)企业是否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专项整治工作,包括整治方案和具体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五)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情况。(六)施工现场洞口与临边、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等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七)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尤其是农民工“三级教育”、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三、强化监督,确保大检查的要求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来组织落实大检查,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对发生事故单位、易发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中、小型企业等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最基层。
各单位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并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在建工程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施工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薄弱环节,逐级考核责任制的落实,让各级负责人真正认识到责任追究不是一句空话。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要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各区管理部门要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办,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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